中文博彩平台气象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县气象服务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执法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广东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气办〔2015〕53号)和《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办函〔2017〕202号)等文件要求,参照《惠州市气象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我县气象服务市场监管范围主要包括气象灾害防御、防雷安全、施放气球安全、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等领域。
第三条 本单位内设股室、直属机构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气象服务市场监管,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双随机、一公开”,是指气象主管机构对气象服务市场主体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抽查检查结果和查处结果的抽查机制。
第五条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实施、综合检查、谁检查谁负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职责
第六条 接受市气象局政策法规科统一指挥,由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本单位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一)组织建立中文博彩平台气象服务市场监管对象分类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管理制度,管理气象监管信息化平台,并实现监管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
(二)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并动态调整县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抽查依据、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及抽查频次等,向社会公布;
(三)动态管理“两库一单”,每年更新不少于一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监督、检查、考核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第七条 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局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一)参照市气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县级执法权限,制定中文博彩平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二)建立并动态管理中文博彩平台气象服务市场监管对象分类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三)制定中文博彩平台年度随机抽查实施计划,组织开展本辖区随机抽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市气象局、县“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开。
第三章 年度抽查计划
第八条 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公室应在每年年初结合风险程度、检查任务、检查内容、执法力量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中文博彩平台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第九条 抽查计划应包括抽查项目、实施时间、抽查目的、执法人员数量、被检市场主体数量、执法检查方式、工作要求以及检查结果运用等内容,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签发并公布实施。
第十条 抽查计划应包含年度全部需要开展的抽查行动,保障必要的被检查对象覆盖面和监管执法力度。
第十一条 未列入抽查计划的抽查行动原则上不予实施,防止检查过度和执法扰民。按上级部门工作部署确需增加的抽查行动,应按第十条规定制定计划、审批、公布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 抽查方式
第十二条 抽查方式分为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按照年度抽查计划中确定的抽取比例,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
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
定向抽查是指按照监管对象类型、性质、组织架构、经营规模、市场占有率、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
第十三条 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公室对气象服务市场主体实施的检查事项应当严格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第十四条 对因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等原因,需要对具体被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采取“双随机”检查方式,但检查结果应依法公开。
第五章 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抽取
第十五条 气象服务市场监管对象分类名录库登记信息包含检查对象单位名称、住所、负责人、联系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第十六条 按气象服务市场领域划分,抽查对象分类如下:
(一)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二)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包括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等;
(三)防雷装置检测企事业单位;
(四)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企事业单位;
(五)从事气象信息服务企事业单位。
第十七条 各类抽查对象每年抽查比例一般为5%左右,抽查频次一般为上下半年各一次。
对已抽查过且检查情况良好的市场主体一年内不再列入抽查名单;对投诉举报多、经营异常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应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第十八条 纳入执法人员名录库的执法检查人员应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登记信息包含检查人员姓名、性别、职务、执法证号、工作单位、工作电话等。
第十九条 抽查行动实施单位(机构)应当根据抽查计划,于抽查行动实施5个工作日前随机在气象服务市场监管对象分类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中抽取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
随机抽取可采用摇号、机选、抽签等方式,抽查行动实施单位(机构)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应当同时在抽取现场见证监督,并建立随机摇号档案,做到全程留痕、全程纪实,实现责任可追溯,确保抽查工作公平公正。
抽查行动需要技术专家提供技术支持的,由抽查行动实施单位(机构)根据检查内容,在各专业类别气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随机选中的执法检查人员或技术专家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并按程序递补人员。
第二十条 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认后,气象主管机构下发检查通知,送达抽查对象,同时向社会公开。
第六章 检查实施
第二十一条 随机抽查事项的检查应当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综合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实施。
第二十二条 采取现场方式检查的,应当依照行政执法检查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规定进行。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当出示执法证件。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当场如实填写《气象“双随机”执法检查记录表》(见附表)。检查记录表应由受检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签字见证。
第二十三条 检查记录表、责令整改通知书、处罚决定书等抽查工作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保存。保存期限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第七章 检查结果公开和运用
第二十四条 抽查行动实施单位(机构)应当在抽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检查结果汇总,报送县“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检查报告报市局法规科审定。检查报告应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检查报告审定后,由市气象局政策法规科负责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惠州气象网”向社会公示,并将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通过 “惠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到抽查对象名下,依法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应依法合理调整公开方式和范围。
第二十五条 在检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存在违法行为的,由有管辖权的气象主管机构依法查处,查处结果应当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八章 督查考核
第二十六条 本局纪检按要求每年对本局各股室、各内设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同时接受市气象局政策法规科、县“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检查。
第二十七条 检查人员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经本局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查明属实的,应当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由中文博彩平台气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气象“双随机”执法检查记录表
附表
气象“双随机”执法检查记录表
中文博彩平台气检〔 〕 号
受检单位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单位地址 |
|
联系人/电话 |
|
检查时间、地点 |
|
||
检查内容 |
|
||
检查情况 |
|
||
技术专家 意见 |
签名: 日期: |
||
执法人员 意见
|
(如发现问题或隐患应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
签名: 日期: |
||
受检单位意见 |
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日期: |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受检单位,一份气象部门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