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GS-2021-002
博科工信〔2021〕5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中文博彩平台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业经十六届县政府8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文博彩平台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文博彩平台财政局
2021年4月16日
中文博彩平台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根据《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号)、《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惠市工信〔2020〕21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金来源】本办法所称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年初县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推进全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管理原则】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开;突出重点、科学分配;注重绩效、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经费保障】每年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申报、评审、现场核查、监督检查等工作经费列入当年专项资金预算。
第五条 【监督监管】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县科工信局职责】县科工信局负责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和项目管理,组织项目申报、评审、报批;负责组织项目实施、验收(完工评价)、信息公开、监督和绩效自评等工作;会同县财政局编制专项资金年度安排总体计划。
第七条 【县财政局职责】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理资金下达和拨付;组织实施专项资金财政监督检查和重点绩效评价等。
第八条 【承担单位责任】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负责,具体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财务管理,接受验收考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三章 申请条件及支持方式
第九条 【申请条件】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文博彩平台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二)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生产设备购置总额不低于200万元,企业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30%。
(三)申报项目应有完备的技术改造立项或备案手续。
第十条 【支持范围】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内行业的扩产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一)扩产增效。主要扶持企业优化结构、深化产业链延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培育和创新品牌。
(二)智能化改造。主要扶持企业推动智能制造、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现有产业。
(三)设备更新。主要扶持企业淘汰老旧设备、实施“机器人应用”工程、提升装备水平、鼓励首台套装备使用。
(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支持一批在产业共性技术开发、研发设计、质量认证、试验检测、电子商务、信息服务、资源综合利用、人才培训、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现有公共服务平台的升级改造。
第十一条 【补助方式额度】专项资金采取事后补助的方式进行补助。对经完工评价达到合格通过的项目,按照企业购置生产设备实际支出的20%以内进行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补助的项目设备为自项目原始备案通过日后至项目完工期间(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且不超过2年)购置的生产设备。生产设备投资依据企业提供的设备清单、购置合同、购置发票和付款凭证予以确认。
第四章 申报流程
第十二条 【申报流程】专项资金申请一年组织一次,具体流程如下:
(一)发布通知:县科工信局根据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计划,确定年度支持重点,下发专项资金申报通知。
(二)企业申报:企业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向县科工信局报送项目申请材料。
(三)专家评审:县科工信局在惠州市中介超市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由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现场完工评价,并出具评价意见。
(四)立项公示:县科工信局综合专家评价意见,会同县财政局提出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及资金安排意向,在公示前经县科工信局按照“三重一大”要求进行部门党组会议或办公会议集体审议后,经县科工信局网站公示后,下达项目资金安排计划。
(五)资金拨付:县财政局根据县科工信局的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另文下达资金拨付文件,将项目资金通过县科工信局拨付到项目单位。
第五章 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第十三条 【资金使用】项目承担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后,应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专款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
第十四条 【事后约束】企业享受专项资金补助的设备,自专项资金到位后三年内要转让、转移的,应先退回专项资金。不退回补助的专项资金转让、转移相关设备的,由县科工信局追回补助的专项资金并取消企业之后三个年度享受专项资金补助的资格。
第十五条 【信息公开】县科工信局是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公示的责任主体,除涉及保密要求或重大敏感事项不予公开的专项资金信息外,专项资金的分配、执行和结果等全过程,在相关信息审批生效后20日内,通过县科工信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
第十六条 【信用管理】县科工信局应将信用信息作为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和分配的重要依据。对项目承担单位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虚报、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将失信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开。情节严重的,原则上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
第十七条 【监督管理】县科工信局和县财政局承担对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监管责任;县科工信局不定期开展项目建设和专项资金使用督查,针对存在问题,督促项目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县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第十八条 【违法处理】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文博彩平台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中文博彩平台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原《中文博彩平台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博科工信〔2018〕11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