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GS-2024-002
博科工信〔2024〕133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中文博彩平台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业经十七届县政府6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文博彩平台财政局 中文博彩平台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8日
中文博彩平台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为落实国务院对大规模设备更新部署,增加先进产能、提高生产效率,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粤府〔2023〕34号)和《广东省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粤办函〔2023〕2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金来源】本办法所称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年初县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推进全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管理原则】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开;突出重点、科学分配;注重绩效、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经费保障】每年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申报、评审、现场核查、监督检查等工作经费按当年实际发放的专项资金金额2%计提,列入当年专项资金预算。
第五条 【监督监管】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县科工信局职责】中文博彩平台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县科工信局)负责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和项目管理,组织项目申报、评审、报批;负责组织项目实施、验收(完工评价)、信息公开、监督和绩效自评等工作;会同中文博彩平台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编制专项资金年度安排总体计划。
第七条 【县财政局职责】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理资金下达和拨付;组织实施专项资金财政监督检查和重点绩效评价等。
第八条 【承担单位责任】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财务管理;设立专项资金内部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专账管理;配合做好验收评审、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三章 申报专题及支持方式
第九条 【专题类型】专项资金项目分为完工评价专题项目和“免申即享”专题项目。
(一)完工评价专题项目
1.申报完工评价专题项目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 已在中文博彩平台依法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工业企业。项目已取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文件。
1.2 项目符合条件的新设备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不含税),具体金额在每年度发布的申报通知或申报指南等予以明确。
1.3 申报通知或指南等明确的其他条件。
2.项目扶持标准。对经完工评价达到合格通过的项目,按照项目符合条件的新购置生产设备实际支出(不含税)的20%以内进行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补助的项目设备为自项目原始备案通过日后至项目完工期间(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且不超过3年)购置的生产设备。生产设备投资依据企业提供的设备清单、购置合同、购置发票和付款凭证等予以确认。
(二)“免申即享”专题项目
1.申报“免申即享”专题项目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 已在中文博彩平台依法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工业企业。
1.2 项目在上一年度已通过省或市技术改造现场完工评价且现场评审得分在60分(含)以上未获得省、市财政资金扶持。
1.3 申报通知或指南等明确的其他条件。
2.项目扶持标准。对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项目,按照省或市技术改造现场完工评价意见中新购置生产设备实际支出(不含税)的20%以内进行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
第十条 【支持范围】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内行业的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化改造。促进技术进步和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提质增效。主要扶持企业优化结构、深化产业链延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支持推广应用共性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标准,带动上下游产业集聚发展。
(二)智能化改造。主要扶持企业推动智能制造、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现有产业。支持关键设备器件更新改造和信息化改造,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
(三)设备更新。主要扶持企业淘汰老旧设备、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装备、提升装备水平、鼓励首台套装备使用。
(四)绿色化改造。主要扶持传统产业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高耗能设备节能改造,推广国内外先进节能、节水、节材技术和工艺,提高生产效率和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第四章 申报流程
第十一条 【申报流程】专项资金申请一年组织一次,具体流程如下:
(一)发布通知:县科工信局根据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计划,确定年度支持重点,下发专项资金申报通知。
(二)企业申报:企业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在粤财扶助平台提交项目申请材料。
(三)专家评审:县科工信局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由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现场完工评价,并出具评价意见。
(四)立项公示:县科工信局综合专家评价意见,就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及资金安排比例向县财政局征求意见,经县科工信局党组会议或办公会议集体审议后,在县科工信局网站公示。
(五)资金拨付:县财政局根据县科工信局的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另文下达资金拨付文件,将项目资金通过县科工信局拨付到项目单位。
第五章 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第十二条 【资金使用】项目承担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后,应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确保专账核算、专款管理,专款专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
第十三条 【事后约束】企业享受专项资金补助的设备,需转移、转让,或者项目企业搬迁、倒闭的,需提前一周向县科工信局和县财政局进行书面报备。
第十四条 【信息公开】县科工信局是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公示的责任主体,除涉及保密要求或重大敏感事项不予公开的专项资金信息外,专项资金的分配、执行和结果等全过程,在相关信息审批生效后20日内,通过县科工信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
第十五条 【信用管理】县科工信局应将信用信息作为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和分配的重要依据。对项目承担单位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虚报、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将失信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开。情节严重的,原则上五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
第十六条 【监督管理】县科工信局和县财政局承担对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监管责任;县科工信局不定期开展项目建设和专项资金使用督查,针对存在问题,督促项目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县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在专项资金下拨一年后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不配合绩效评价或不配合监督检查的企业,从查实情况的次年起,两年内不受理和不推荐该企业申报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内的资金(项目)。
第十七条 【违法处理】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文博彩平台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中文博彩平台财政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24年10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