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府办函〔2018〕10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中文博彩平台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十六届县政府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径向县教育局反映。
中文博彩平台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
中文博彩平台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粤府〔2012〕99号)和省教育厅《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师〔2015〕1号)、《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粤教师〔2017〕1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县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统筹教师管理,促进县域内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全面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的统筹管理,努力破解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促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供制度保障,促进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兼顾,协同推进。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与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完善学校治理结构改革等政策措施联动实施,促进县域内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
(二)坚持改革创新,简政放权。抓住关键环节,优化顶层设计,把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作为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突破口,破除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
(三)坚持以人为本,激发活力。突出校长、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校长和教师的主观能动性,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四)坚持公正公平,规范有序。依法依规公开实施办法、工作流程和动态信息,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监督,切实防止不规范、不公平的情况发生。
三、对象范围
我县公办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员。
四、主要内容
(一)完善中小学教职员编制管理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由县编办负责统筹加强全县中小学教职员编制的总量管理,按照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会同县教育局和县财政局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班额、生源(含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对学生规模较小的村小学、教学点,按照教职员与学生比例和教职员与班级比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核定。按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基本原则,我县各中小学教职员编制名额每年动态调整一次。由县教育局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按照教育教学规模和教师队伍结构要求,统筹制定各学校教职员编制的分配方案以及提出动态调整意见,报县编办和县财政局备案后组织落实。由县编办会同县教育局及时确定我县各中小学教职员编制使用年度计划,优先补充专任教师,确保我县中小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
(二)完善中小学教职员岗位设置管理。进一步健全中小学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调整优化中小学岗位结构比例。根据国家、省、市制定的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和我县中小学校人员编制总量,以县为单位,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核定我县中小学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总量,实行总量控制。县教育局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按照学校规模、班额、师资结构、承担教育教学改革和任务需要等情况,将岗位具体分配到各学校,结合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情况及时作出动态调整,并报县人社局备案。在调整分配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时,应向农村、偏远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适当增加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
(三)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制度。由县教育局按照公开招聘政策的规定,制定符合教育教学规律、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适应性的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考查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的内容。积极创新公开招聘考试办法,分类探索面试+笔试、直接面试、考察聘用等方法,遴选出热爱教育事业、真正适合当教师的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建立完善招聘优秀人才到学校任教的“绿色通道”。
(四)完善中小学岗位聘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考核评价、职称评聘、薪酬分配等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聘用合同管理,学校依法依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加强对教师聘期内的工作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核心,制定不同工作岗位的分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建立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突出考核教师师德表现、工作绩效和能力水平,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称评聘、资格注册、薪酬分配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全面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建立竞聘上岗和组织统筹调剂相结合的教师资源配置模式,对没有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组织统筹调剂安排工作的,纳入待岗人员管理,待岗人员原则上安排在异校跟岗学习和业务培训,时间不超过12个月;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按一般管理人员(十级职员)聘用,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所在学校考核发放,对不服从跟岗学习安排或不参与业务培训的,按旷工、旷课处理。
(五)完善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按照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中专、高中等学校参照执行)。校长的交流轮岗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教师的轮岗交流一般安排在每年暑期进行,原则上8月中旬完成轮岗交流工作。每年6月中旬前,由各学校按照规定比例报送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每年6月底前,由县教育局根据中小学教师结构状况、教学实际需要和岗位设置聘用情况等,提出教师交流方案,报县编办、县人社局备案后组织实施。由县编办会同县教育局及时更新完善编制实名制人员信息。各学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管理和服务,为交流校长教师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便利。
(六)完善中小学教师均衡配置机制。整合编制管理、岗位设置、岗位聘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教师招聘和职称评聘等政策对均衡配置中小学教师的作用,逐步实现学校之间专任教师高一层次学历比例、中高级教师职称比例和骨干教师比例大体相当,学科教师结构合理,实现区域内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积极引导优秀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有序流动,缩小城乡、校际间教师队伍水平差距。统一我县中小学教师任课标准,优先流动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富余学科教师。建立健全富余学科教师自主选择的流动机制,各中小学适时公布本校学科教师空缺情况,实行学校和教师双向选择流动。对同一片区内的富余学科教师,采用调动、支教等方式,促进片区间学科教师的均衡配置。由县教育局会同县编办、县财政局加强对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的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标准、统一招聘、统筹调配临聘教师,所需人员经费由县财政核拨。学校应与临聘教师签订劳动合同,确保临聘教师按合同兑现工资待遇。严禁“有编不补”,严禁中小学自行招聘临聘教师。注重发挥退休优秀校长、县名师、骨干教师的作用,支持鼓励身体健康、近期退休的优秀校长、县名师、骨干教师支教讲学或参与督学工作,保障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
(七)逐步完善教师退出机制。推进开展5年一周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依照规定调整出教师岗位,不得从事教学工作。严格师德考核,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师德违规情节严重者应依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教师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应按照规定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到新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可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可以低聘、转聘其岗位。若不服从低聘、转聘安排的,学校可以不与其续订聘用合同,交由上级部门统筹调剂安排,不服从调剂安排的,由原聘学校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没有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组织统筹调剂安排工作的,安排其在异校待岗学习培训,待岗结束后,仍没有上岗、或仍不服从组织统筹调剂安排工作、或再次没有竞聘上岗的,原聘学校可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八)完善教职员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学校制定教职员岗位竞聘方案、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应充分征求学校教职工的意见,并经教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涉及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岗位竞聘等重要信息应予公开,实行回避制度,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充分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县人社局要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县教育局要健全教职工维权服务机制,学校要建立教职工申诉制度,建立健全人事争议预防和协调解决机制,按照规定设立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让教职工有充分、畅通的诉求渠道。对学校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管理行为,坚决予以纠正。保障交流轮岗教师在同一聘期内的岗位聘用等级不低于原聘等级,允许学校在暂时突破本校相应岗位分配数的情况下聘用交流轮岗教师。依法依规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保障政策,确保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农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断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事关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大局,是我县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镇(含街道办、罗浮山管委会,下同)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改革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
(二)周密部署,稳步推进实施。由县教育局牵头建立健全推进改革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细化分工,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到位;负责全县教职工统筹调配和管理,指导学校具体做好教职工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县编办负责教职工编制的核定和管理;由县人社局负责对学校各类岗位设置的总量进行核定,建立健全教职工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由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本级学校教师的工资以及国家和省、市、县规定的相关待遇。
(三)加强宣传,做好正面引导。在改革过程中,各镇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做好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要提早研判,做好防控预案,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对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要及时向县教育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反馈。
本方案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