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府办函〔2018〕8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中文博彩平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径向县畜牧兽医局反映。
中文博彩平台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
中文博彩平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协同推进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广东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粤办函〔2017〕735号)和《惠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惠府办函〔2018〕30号)的精神,依据《中文博彩平台畜禽养殖场规范管理实施方案》(博府函〔2017〕238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统筹我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为要求,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秉承“以人为本、生态优先、文化引领、创新驱动”的发展思路,通过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工作思路,整体推进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到2020年,全县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县畜牧兽医局牵头编制、修订畜牧业发展规划时,应加强与县农林局、县环保局等单位沟通协调,制定科学的畜禽养殖工作方案;县环保局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现有的畜禽养殖场,县环保局要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应予以处罚。(县畜牧兽医局、县环保局、县农林局牵头)
(二)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按要求做好国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和广东省畜禽养殖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工作,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联;认真执行国家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和检测标准、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物减排核算办法及畜禽养殖粪污土地承载能力测算方法,对畜禽养殖规模超过土地承载能力的镇(街道、管委会),要合理调减养殖总量。县畜牧局、县农林局和县环保局要根据省市农业和环境保护部门联合制定的指导性技术文件,分类指导畜禽养殖场采用科学的技术模式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源头减量、过程治理和末端资源化利用。(县畜牧兽医局、县农林局、县环保局牵头)
(三)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各镇政府(含街道、管委会,下同)要建立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统一台账,制定治理路线图和时间表,健全疏堵结合、部门联动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机制,确保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规定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粪污处理和利用能力不足的中小养殖场(户)可委托第三方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和利用。县农林局、县畜牧兽医局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引导督促采用“公司+农户”模式的养殖企业积极组织、指导和扶持合作农户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县农林、畜牧、环保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别对畜禽养殖场生产备案工作和畜禽养殖场废弃物产生、排放、综合利用备案工作加强监督和指导,共同推进国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和广东省畜禽养殖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督促畜禽规模养殖场利用信息平台对养殖种类和数量,废弃物产生、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县畜牧兽医局、县农林局、县环保局牵头)
(四)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调整优化生猪养殖布局,加强规模养殖场精细化管理,推行标准化、机械化、规范化饲养,在源头减量上推行节水节料、雨污分流等技术模式,在过程控制上推行微生物处理等技术模式,在末端利用上根据不同资源条件、畜种和养殖规模,推行专业化能源利用、固体粪便和污水肥料化利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经济实用技术模式。(县畜牧兽医局牵头,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配合)
(五)加强科技创新示范。加大对畜禽养殖粪污减量排放和资源化利用、水肥一体化等关键技术攻关、推广力度,支持生产和使用安全环保饲料、优质专用有机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研发,根据上级制定的相关标准,强化技术集成和应用,以科技创新提升养殖废弃物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利用水平;以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为重点,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和绿色发展示范等创建活动,加快新工艺、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和转化。(县畜牧兽医局、县农林局、县科工信局牵头,县环保局、县质监局配合)
(六)推动种养循环发展。组织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促进种养业协调布局,规划引导畜牧业有序发展。加强粪肥和沼液科学还田利用,统筹构建规模养殖主体小循环的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体系。培育壮大粪污处理(配送)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受益者付费,保障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在做好规模养殖场无害化设施建设运用管理的同时,加快推动县级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按照市要求和我县工作计划,按期完成3个畜禽粪便处理中转中心和1个畜禽粪便资源化处理中心建设任务。(县畜牧兽医局、县农林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各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主体责任,各镇政府在本工作方案正式印发后15个工作日内,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制订符合本镇实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报县畜牧兽医局汇总。按照水污染防治问责机制,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纳入镇(街道)和县直职能部门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县人民政府结合水污染防治工作,对各镇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考核。(县农林局、县畜牧兽医局、县环保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参与)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主管行业特点、职责分工,制定和落实具体政策措施,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加大财政投入,支持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创新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机制,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实行敞开补贴。对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落实环境保护税收优惠。各镇根据实际,在规划建设畜禽养殖场时,鼓励利用荒山、缓坡建设畜禽养殖场,以及在新开垦耕地周边按照农牧结合的方式配套建设畜禽养殖场,提高新垦造耕地有机肥力。涉及林业用地的,县农林局在保障国家、省、市、县级重点项目的基础上,适度予以林地定额倾斜,加快办理林地使用报送、审核手续。(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农机局、县农林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等部门负责承办)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宣传栏、网络等多种媒介,广泛宣传绿色发展理念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为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可持续发展新格局,实现我县畜禽养殖业朝着生态化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健康发展。(县畜牧兽医局、县农林局、县环保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