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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府案〔2020〕8号
曾庆香,陈伟玲,李柱旎,叶苑婷,陈楚丽,徐轩君,杨玉婷等7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罗浮山在发展中遇到的瓶颈和突破瓶颈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县罗浮山景区建设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建议对推动罗浮山打造国内一流景区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市政府已将该建议交由我县主办,我县对此高度重视,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林业局等相关部门,针对建议所提的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并积极开展办理工作,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行政区域交叉重叠,无法有效监管的问题
罗浮山风景区规划总面积为214.82平方公里,包括作为行政管理主体的罗浮山管委会行政管辖面积约65.77平方公里,罗浮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约97.44平方公里,县显岗水库管理局约12.9平方公里,横河镇、湖镇镇约37.89平方公里。为积极推动罗浮山总体规划边界调整,我县罗浮山管委会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单位,结合中文博彩平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初步完成对罗浮山风景名胜区内的原住村民、永久基本农田、镇村、矿业权、“两违”建设等调查摸底工作,并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确定的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的原则及规定,初步完成罗浮山风景名胜区、罗浮山自然保护边界调整工作,目前正由我县自然资源局报请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审议指导,待调边确界工作完成后,我县将重新制定罗浮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结合实际逐步制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此举将有效解决行政区域交叉重叠、无法有效监管等问题。
二、关于机构编制方案严重滞后的问题
2004年6月,我县重新修订印发了罗浮山管委会机构编制方案,明确罗浮山管委会为副处级机构。鉴于罗浮山管委会下辖三村一社区,管理人口1万多人,需要承担乡镇一级政府的各项社会事务工作,而罗浮山管委会现行《三定方案》的机构设置已不能满足相关工作的需要。下来,我县罗浮山管委会将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明确机构定位,将机构改革提上议程。
三、关于总体规划与现实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
因罗浮山管委会在2015年编制的村庄规划未得到上级批准,所以罗浮山管委会对村民提出的建设需求无法进行审批,也无法规范村民建设行为,造成村民违建乱建现象较为严重。针对该问题,市自然资源局正在组织开展《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规划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生产、生活、生态三类空间布局。
目前,市自然资源局已牵头先后开展了三轮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我县积极配合市林业局同步开展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重点优化解决罗浮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边界重叠等问题,形成了整合优化初步方案,并将我市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方案作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核实矛盾冲突项目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和省生态环境厅。下来,我县罗浮山管委会也将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因地制宜编制罗浮山“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按照《惠州市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制定“一户一宅”实施办法,做好村民建房的指导工作,加大对新农村住宅设计方案、美丽乡村特色农房设计方案的宣传推广,推动农村住宅建筑外立面色彩、建筑风格、屋顶形式、高度等和谐统一,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农房风貌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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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