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于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批准:
李新华同志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邓东方同志任县旅游局局长;
李耀培同志任县经济贸易局主任科员、县商贸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免去其县旅游局局长职务;
免去胡棠妹同志县商贸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职务;
曾文华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余日春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普法办公室主任职务;
严德新同志任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刘惠琪同志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免去廖送南同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孔卫国同志任县林业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职务;
黄森培同志任县残疾人联合会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职务;
免去胡传军同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彭水源同志任县物价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林友灿同志任县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正科级干部,免去其县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主任职务;
谢锦添同志任县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福生同志任县农业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免去陈灿林同志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潘燕林同志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正科级干部,免去其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职务;
骆向平同志任县农业机械管理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谭本楚同志任县畜牧兽医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职务;
苏桂开同志任县教育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广华同志中文博彩平台中学校长职务;
陈肖卿同志任中文博彩平台中学校长,免去其县高级中学校长职务;
陈伟忠同志任县高级中学校长,免去其中文博彩平台中学副校长职务;
朱志明同志任县华侨中学正科级干部,免去其县华侨中学副校长职务;
王筱红同志任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杨建忠同志任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程颖华同志任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蓝佛东同志任县水利局主任科员;
陈燕均同志任县水利局副主任科员;
钟伟光同志任县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周嘉仔同志县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黄远如同志任县工交资产经营公司副科级干部,免去其县工交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县洲际电力开发公司经理职务。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
主题词:职务 任免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