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静华同志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免去其县综治办副主任职务;
曾繁江同志任县社会工作委员会专职委员;
温小玲同志任县委政法委政工办主任;
袁小东同志任县人民法院主任科员;
邓远标同志任县人民法院主任科员;
黄伟强同志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免去其县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职务;
李玉华同志任县人民法院政工科科长,免去其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室主任职务;
免去钟杏文同志县人民法院政工科科长职务;
张东华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主任科员;
刘伟新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主任科员;
李文伟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免去其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渎侦一科科长职务;
古海明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职务;
陈品欢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免去其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林静慧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赖伟球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渎侦一科科长;
吴旭武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渎侦二科科长;
苏海强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侦查一科科长;
陈格平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侦查二科科长;
杨军强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综合预防科科长;
刘星海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科科长;
程惠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
蔡凤慈同志任县科工信系统党委副书记(保留正科级),免去其罗浮山风景名胜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主任科员职务;
何素芬同志任罗浮山风景名胜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保留正科级),免去其罗浮山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朱业波同志任罗浮山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其县农业和林业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刘劲忠同志任罗浮山管委会宗教事务科科长,免去其罗浮山管委会财务科科长职务;
陈添泉同志任罗浮山管委会工委会主任,免去其罗浮山管委会副主任科员职务;
梁赞军同志任罗浮山管委会市场拓展科科长;
曾志科同志任罗浮山管委会副主任科员,免去其罗浮山管委会市场拓展科科长职务;
李文波同志任罗浮山管委会财务科科长,免去其罗浮山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立峰同志任罗浮山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志勇同志任罗浮山管委会副主任科员,免去其罗浮山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科科长职务;
李志斌同志任罗浮山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科科长;
吴雄威同志任罗浮山管委会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李国清同志任县直工委副书记,免去其罗浮山管委会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丁永光同志任县财政局总会计师,免去其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肖东平同志任县财政局工委会主任;
赖永生同志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长宁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曾新群同志任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严杏祥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民政局纪监员、县老建办主任职务;
李伟光同志任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何海年同志任县委办副主任科员;
杨永媚同志任县委调研室副主任;
练伟雄同志任县委调研室副主任科员;
何庆年同志任县政府督办副主任;
免去郑瑞祺同志县依法治县办公室主任职务;
余万疆同志任县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委会副主任;
黄振明同志任县政府经研室副主任;
高志芳同志任县政府办副主任科员;
石伟坚同志任县法制局副局长;
周广玉同志任县纪委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监察和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陈小雷同志任县监察和审计局总审计师;
杨顺斌同志任县监察和审计局副局长;
张玉玲同志任县委统战部纪监员;
陈斌同志任县信访局专职信访督查员;
陈玉翠同志任县信访局专职信访督查员;
易道权同志任县卫生系统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县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职务;
林茂生同志任县老建办主任,免去其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张优天同志任县老龄办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环卫局副局长职务;
许克斌同志任县老龄办副主任,免去其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林越径同志任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畜牧兽医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黄东宣同志任县畜牧兽医局总畜牧兽医师,免去其县畜牧兽医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黄永生同志任县畜牧兽医局副主任科员;
邱启浩同志任罗阳二中校长;
杨华东同志任县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
温伟坚同志任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李余红同志任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杨勇忠同志任县工交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
周文锋同志任县电影总站站长;
黄文通同志任县对外加工装配中心主任;
李观添同志任中文博彩平台中专学校副科级干部;
徐添福同志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县人民法院长宁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朱炳兴同志任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邓茂军同志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胡海林同志任县人民法院长宁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县人民法院杨村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坤同志任县人民法院信访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沈文芳同志任团县委副书记。
11月
冯冠英同志任县依法治县办主任;
潘伟梅同志任县人大教科文卫侨工委副主任科员;
林湛经同志任县人大农工委主任,免去其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王权旺同志任县民政局局长,免去其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接待科科长职务;
朱炳文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接待科科长;
杨金美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接待科副科长,免去其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王爱兰同志任县政府系统工委会主任;
谭晓兰同志任县政府经研室副主任;
黄维实同志任县党群系统党委副书记(保留正科级),免去其县直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职务;
郑立新同志任县直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免去其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钟勇进同志任县委党校副校长,免去其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张旭明同志任县建设系统工委会主任;
严瑞松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工会主席;
黄志贤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纪监员;
徐汉平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主任科员;
王衍清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伟同志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免去其县纪委信访室主任职务;
何木生同志任县粮食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黄志疆同志任县粮食局副局长;
朱光华同志任县三防办副主任,免去其公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职务;
石锐敏同志任公庄镇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团县委副书记职务;
陈国育同志任龙华镇党委委员;
黄新才同志任龙华镇党委委员;
李莉斌同志任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龙华镇党委委员职务;
梁润田同志任园洲镇党委委员;
罗海棠同志任长宁镇副科级干部,免去其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朱步平同志任杨村镇工委会主任;
曾世平同志任泰美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免去其泰美镇工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骆国行同志公庄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张红光同志任公庄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黄新福同志任福田镇副镇长,免去其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徐文波同志福田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梁伟雄同志任福田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免去李卫明同志石湾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茹志军同志任石湾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免去欧振辉同志湖镇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阮勇明同志任湖镇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免去罗道文同志麻陂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陈汉平同志任麻陂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12月
免去李文祥同志龙华镇工委会主任职务;
吴国辉同志任龙华镇工委会主任;
曾治华同志任龙华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张燕同志任柏塘镇党委委员;
免去王海平同志柏塘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郑伟明同志任柏塘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周月宽同志任福田镇副科级干部,免去其福田镇工委会主任职务;
钟建良同志任福田镇工委会主任;
曾羽灵同志任园洲镇正科级干部,免去其福田镇正科级干部职务;
黎凯锋同志任石湾镇工委会主任;
叶美青同志任罗阳镇工委会主任;
免去王锦超同志石坝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罗杰斌同志任石坝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李振波同志任石坝镇工委会主任;
免去李育辉同志麻陂镇工委会主任职务;
李平同志任麻陂镇工委会主任;
免去王东旭同志观音阁镇工委会主任职务;
王启光同志任观音阁镇工委会主任;
张旺良同志任泰美镇工委会主任,免去其泰美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赖宏光同志任横河镇工委会主任,免去其横河镇副科级干部职务;
邓国清同志任杨侨镇工委会主任;
李红梅同志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田振南同志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陈志云同志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胡明同志任县监察和审计局副主任科员;
徐陈康同志任县监察和审计局副主任科员;
李继荣同志任县监察和审计局副主任科员;
谢大卫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监员;
王伟强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
叶桂添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
陈育武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主席;
黄彩敏同志任县商务局工会主席;
游挺前同志任县商务局纪监员;
黄永明同志任县商务局主任科员;
黄小蓓同志任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会主席;
杨小珍同志任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副主任科员;
叶伟军同志任县水果生产办公室副主任;
李国良同志任县农林系统工委会主任;
李特文同志任县农业和林业局主任科员;
李春芳同志任县农业和林业局主任科员;
刘凯锐同志任县公共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保留正科级),免去其罗浮山旅游开发总公司总经理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