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生儿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新生儿监护人可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于新生儿出生180天内在我省任一统筹地区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不受户籍地或者居住地限制,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均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可以选择“粤医保”小程序办理,也可以携带“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就近选择各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现场办理。“粤医保”小程序办理方式:打开微信小程序“粤医保”→找到“业务办理”,选择“新生儿参保登记”,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点击“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