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余瑞芳带领第三督查组成员到我镇督查指导春节前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
督查组组长余瑞芳主任一行在福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黄海聪,党委委员、副镇长唐高杰,党委委员林志雄及镇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陪同下,先后抽查了一家超市、一家工贸企业及一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
督查组首先来到福田镇新世界购物广场,经细致检查发现该购物广场安全出口指示标示不足和消防控制室没有绝缘电板;随后,督查组来到盛威尔(惠州)电缆科技有限公司车间,发现生产车间灭火器材不足,指示标志不明显;最后督查组来到福田庆吉祥烟花爆竹经营网点。余瑞芳主任指出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的销售旺季,经营者必须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不出现安全事故。督查组通过对三家企业现场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作了详细记录,要求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随后余瑞芳主任一行到镇政府会议室听取我镇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和会议记录。会上,余瑞芳主任认为我镇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工作,对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措施工作落实到位,充分肯定我镇所做的工作,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1、对安全生产思想上要更加重视,以预防为主,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2、对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要更加到位,落实监察责任;3、企业对隐患整改要落实到位;4、安全生产台账要更加完善;另外年关将至,余瑞芳主任还要求相关部门加强防疫工作,保证食品足额供应和安全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