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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中文博彩平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发布日期:2025-12-01 17:30 来源:中文博彩平台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中文博彩平台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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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制定了《关于中文博彩平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以下简称《处理意见》),根据《惠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惠府〔2022〕32号)和《惠州市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惠府办函〔2018〕170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处理意见》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21年我局主要依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自然资规〔2018〕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的《中文博彩平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暂行)》已于2025年1月8日失效。我局结合近几年的工作实际,对《中文博彩平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暂行)》内容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包括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形成的时间节点、因历史原因造成的规划手续、竣工验收手续不完善的解决思路等,形成《中文博彩平台自然资源局关于中文博彩平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下称《处理意见》),此份《处理意见》符合工作实际,能有效解决我县在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分开登记时期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我局制定《处理意见》的主要依据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四)《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粤自然资规〔2025〕2号)》;

  (五)《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

  (六)《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七)《〈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二、目标任务

  巩固近年来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成果,做好政策延续适用,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的原则,持续深入推动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集中化解,切实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主要内容

  《处理意见》分六条,具体如下:

  第一条 总体要求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问题分类及处理办法

  (一)关于房屋、土地登记信息不一致的;

  (二)关于已取得房屋产权的建筑物部分超出(含天井)宗地红线占用国有建设用地的;

  (三)关于建筑物部分超出房屋产权证载面积但未超出房屋产权证载基地面积及宗地红线且属于2008年1月1日前建成,建筑未超报建层数的,按原证载面积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建筑物超出产权登记面积的,申请人申请继承登记的,按原登记信息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四)对于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且占用林地未办理林地占用手续的,须按规定完善林地征占用手续后方可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五)关于开发建设主体缺失(注销灭失、无法联系)的;

  (六)关于因用地手续不完善、建设工程规划核实不完善、竣工验收手续不完善、土地使用权被查封抵押等问题的处理办法未在本意见明确的,参照《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化解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135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粤自然规字〔2025〕2号)等相关上级文件执行。

  第四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相关意见

  (一)非房改房类型的补出让;

  (二)房改房类型的补出让;

  (三)房屋基底超土地红线范围的补出让;

  第五条 其他事项及实施时间

  四、利企惠民措施

  (一)建筑物占地超土地发证界线5平方米以上的,当事人依法依规完善用地等手续后,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有关完善用地手续的材料办理不动产登记;当事人申请继承登记的,按原登记信息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关于建筑物部分超出房屋产权证载面积但未超出房屋产权证载基地面积及宗地红线且属于2008年1月1日前建成,建筑未超报建层数的,按原证载面积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建筑物超出产权登记面积的,申请人申请继承登记的,按原登记信息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五、前后政策差异

  对比2021年制定的《中文博彩平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暂行)》,本《处理意见》结合了近几年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主要差异如下:

  1.将参照《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化解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135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粤自然规字〔2025〕2号)等相关上级文件处理解决因用地手续不完善、建设工程规划核实不完善、竣工验收手续不完善、土地使用权被查封抵押等问题。

  2.进一步完善修改了房屋、土地登记信息不一致的问题,以及关于已取得房屋产权的建筑物部分超出(含天井)宗地红线占用国有建设用地的问题处理意见;

  3.进一步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意见。

  

中文博彩平台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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